内蒙古经信委日前,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、环保厅牵头公布《关于2017-2018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报》。通报认为,为严肃贯彻落实《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更进一步作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报》精神,增进水泥企业节能减排,合理延长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,有效地压减不足生产能力,防止水泥熟料生产废气与供暖锅炉废气变换,减低采暖期大气污染,经研究要求,对2017-2018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(不含利用电石渣)决定继续执行错峰生产,范围还包括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,还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熟料线,在采暖季保证停车窑四个月。
时间决定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部水泥熟料生产线投产。有类似情况的企业可延后或提早投产,但必需保证停够四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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